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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4-01-2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我校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保健对象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按照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筛查范围:我校省直保健对象。

二、待遇标准:

省直保健对象每年进行一次慢性病筛查,慢性病筛查标准为1000元,筛查待遇每年一次,不累计。

三、筛查地点: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保健对象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四、筛查方式及时间:本次慢性病筛查采取的是“单项选择”和“套餐选择”两种检查方式,保健对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地选择筛查医院和检查方式,并提前三个工作日与选择医院联系,具体项目及联系电话详见《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筛查时间从2014年9月26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每位保健人员筛查的具体时间以申报医院的安排为准。

五、报送要求

1.各部门要按照本部门保健人员意愿填报《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医院选择表》,填报所选择的医院、检查项目及保健人员联系方式等,以部门为单位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部门必须通知本部门保健对象下载查看《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并按指定的时间前往选定医院检查。

3.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社会聘用与社会保险科联系。

联系人:杜柏权

联系电话:85717258   15526853211

慢性病筛查选择表.xls

1、吉林大学第一医院.doc

2、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doc

3、吉林大学口腔医院.doc

4、吉林省人民医院.doc

5、吉林省肿瘤医院.doc

6、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