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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大家园办理产权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5-01-10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工大家园办理产权手续的通知

 

工大家园业主:

工大家园小区办理产权手续是大家期盼已久的事情,经过学校多方的共同努力协调,现已进入办理工程质检验收备案审核阶段。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有关住宅项目按工程价款总额3%交纳保证金的规定精神,为了尽快办理产权手续,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各位业主按每平方米39.60元的标准(按照规定的长春市建安成本价1320元计算,1320元×3%=39.60元),交纳保证金。该保证金按照住建厅文件规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满24个月后一次性返还给业主。

为了加快办理产权进度,要求各位业主在2015年11月13日前,交纳保证金。交款地点在长春工业大学基建处财务科(南湖校区饮食服务中心楼后门二楼),收款时间为11月10--11月13日8:30—15:00,联系电话85716281,联系人:张琼。

 

 

长春工业大学  基建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