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求,职工病故后需注意事项如下:
1.职工病故后,医保卡立即停止使用。医保卡内剩余钱款将以现金形式返给家属。
2.职工家属在派出所办理销户时,将死亡证明复印并将复印件直接在所在派出所加盖公章。
3.职工家属持医保卡及加盖派出所公章的死亡证明,到人事处劳资科办理抚恤金及丧葬费。
注:人事处劳资科电话:85716601,陈老师
离退休工作处电话:85958360
离退休工作处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