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的
要求,现开展2015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筛查范围
按时、足额缴纳保健对象补贴的省直二级保健对象(不包括2014、2015新评正高未办
理二级保健人员)。
二、待遇标准
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标准为1000元,筛查待遇每年一次,不累计。
三、筛查地点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
腔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二级保健对象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上述
一家医院作为慢性病筛查的定点医院。
四、筛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慢性病筛查采取的是“单项选择”和“套餐选择”两种检查方式,保健对象可以
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地选择筛查医院和检查方式,具体项目详见《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
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筛查时间至2016年2月29日止。手册可登陆下方网址自行下载
也可以到离退休工作处领取。
具体内容请点击人事处网址http://rsc.dept.ccut.edu.cn/article.asp?3d2y35283W2e2.html查询或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