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画影像作品展”的征稿通知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部署,现将我校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画影像作品展”工作安排及征稿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展宗旨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宣传党的光荣历史与丰功伟绩;宣传我校党的建设成就,展示党员、师生的风貌;展示我校文化艺术教学研究成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祖国优秀文化艺术。
二、展览的组织领导
1.主办
长春工业大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画影像作品展”组委会
2.承办单位
学校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校团委
离退休工作处
艺术设计学院
信息传播工程学院
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心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征稿对象(展览构成)
全校教工(包括离退休同志)、学生的书画、影像作品。
四、作品内容和形式要求
(一)内容要求
内容以反映、表现党的光辉历程与功绩,祖国建设与风光,我校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成就的诗词文章、绘画与影像题材为主,含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健康、积极向上的各种题材。
(二)数量、形式要求
1.书画作品
(1)每人交1—2件未在校内展出过的新创作作品;
(2)作品尺寸在6尺以内(竖幅,以便展出),自行装裱;
(3)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注明真实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
(4)草书、篆书作品请附上释文;
(5)绘画作品包括各个画种,要标明作品名称,对作品可作必要的解析。
2.影像作品
(1)摄影作品
参展作品提交照片原件,尺寸应在10×7(英寸)以上。纪实摄影或艺术摄影均可,黑白彩色不限。
(2)DV作品
参赛作品可以是DV剪辑作品或特效合成作品,内容不限,要求积极健康向上,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以AVI/MPEG/MOV/WMV/MP4格式刻录DVD光碟提交。
(3)动画作品
包括三维动画及二维Flash动画,内容不限,要求有情节,积极健康向上,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以AVI/MPEG/MOV/WMV/MP4格式刻录DVD光盘提交。
(4)作品需标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五、评选奖励
报送作品分别由书画、影像作品专家组评审初审,并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奖。奖项按艺术种类分别设教工组、学生组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奖和组织奖若干。评奖比例由本次活动组委会根据征集作品数量确定。
六、征稿时间与投稿方式
1.征稿日期:2011年3月20日—6月10日。
2.投稿方式
师生员工按自己所在单位报送。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管理系统分别报送,在职教工作品送至校工会;学生作品送至校团委;离退职工作品送至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人:校工会 张志伟 电 话:85716221
校团委 邵 捷 电 话:85716977
离退处 张继跃 电 话:85716216
七、其他事项
部分获奖书画作品及有代表性的优秀作品,学校将进行收藏。其它作品在展览结束后返还个人,作者到收稿单位凭有效证件领回。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艺术设计学院联系。
联系人:葛 曼 电 话:85173736
长春工业大学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画影像作品展”组委会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