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2017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筛查范围 按时、足额缴纳保健对象补贴的省直二级保健对象(不含离休),2016、2017年新获评正高级人员不在此次筛查范围。 二、待遇标准 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标准为1000元,筛查待遇每年一次,不累计。 三、筛查地点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二级保健对象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上述一家医院作为慢性病筛查的定点医院。 四、筛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慢性病筛查采取的是“单项选择”和“套餐选择”两种检查方式,保健对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地选择筛查医院和检查方式,具体项目详见《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筛查时间从2017年10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先行下载《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发放给每一名保健对象,按照保健对象选择筛查的定点医院,待筛查工作正式开始后,本人与医院提前三天确认筛查时间及具体项目后,持本人医保卡及《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前往医院进行检查。 2、各单位要在2017年10月13日下班前将填好《慢性病筛查统计表》纸质加盖公章送交人事处社会聘用与保险科,联系电话:85717258。电子版发送到dbq@ccut.edu.cn或发送qq至191534926。二级保健人员名单及慢性病筛查手册见附件。 附件1:二级保健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慢性病筛查手册.rar 附件3:慢性病筛查统计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