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规章制度 >> 正文

活动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4-01-28 [来源]: [浏览次数]:

                   活动室管理制度

   离退休人员活动室是专门为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开放的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增进身心健康的活动场所。为了提供舒适的活动场所, 保持良好的活动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本活动室仅限我校离退休人员参加活动,其他人员谢绝入内活动。请勿将未成年人带入活动中心,确保人身安全。

2、请勿在活动中心吸烟,请勿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爱护公共卫生。

3、爱护公共设施、器材和报刊,使用后请放回原处,不得带出室外。如有损坏请按规定予以赔偿。

4、严禁进行赌博、迷信、传销等违法活动,以及传播各种不良、不文明言论。

5、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不得将个人物品存放在室内。

6、自觉支持管理人员的工作,做到言行儒雅,文明活动。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活动结束时,不要忘了“三关一锁”,即关机、关灯、关窗和锁门。